广东世纪人律师事务李乙帆主任律师讲述《特膳食品的法律规范》
4月28日,广东世纪人律师事务所举办了《特膳食品的法律规范》研讨会,李乙帆律师在会上深入分析了特膳食品与普通食品的不同之处。
特膳食品是为了满足特殊身体或生理状况下的需求而特别加工或配方的食品,它们对适宜人群和营养素含量有明确的要求,并在产品标签上详细标示了能量和营养成分、食用方法、适宜人群等关键信息。
在会上,深圳市天乙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杨群介绍了由该公司研发的“人参燕窝女人醋”特膳营养液。该产品是一款专为女性设计的特膳食品,它不仅结合了中医中药的原理和西医的临床标准,还特别融入了药食同源的成分,旨在为女性提供抗衰老的即时效果。
李乙帆律师强调,特膳食品在生理利用价值、适宜人群标示、审批管理以及食用限量等方面与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特膳食品具有高标准的生理利用价值,代谢负担低,生物指标严格,且无毒副作用。特膳食品在配方、监管和使用上都有别于普通食品,它们为特定人群提供了更加专业和个性化的营养支持。
杨群表示,天乙食疗公司的“人参燕窝女人醋”以其独特的配方和严格的生产标准,满足了消费者对健康和营养的高标准需求,为追求健康生活的人们提供了新的选择。(作者:李卫)